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17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
根据《通知》,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并明确实施区域的脱贫贫困县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确定,要求实施区域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多级联合审核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悉,2016年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9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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