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日起,山东省高考录取工作将拉开帷幕,2006年录取工作仍将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2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了山东省高考招生录取程序。
在录取前,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同时,各高校应加强对录取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
各招生院校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及通信网络设备,以确保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在录取工作未结束之前,要有专人昼夜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每批录取前,省招考院将通过山东招生信息网(www.sdzs.gov.cn)公布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时将具体的录取时间通知各招生院校。
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若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时,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每个志愿录取结束的当天下午5时以前,及时将公函以传真形式提供给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在本批次院校录取结束前,及时予以答复。
招生学校在接收到考生电子档案后,对各志愿(含专业志愿)的考生都要认真对待,当考生德智体状况大体相同时,应尊重考生第一志愿;当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否则省招考院将代为录取。
招生学校必须在每一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决定考生取舍,及时上载录取数据。录检审核通过后,招生院校须按照规定格式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省招考院。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特别慎重,退档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退档原则,否则录检员将会对学校提交的录取结果予以退回,让学校重新标记录取。省招考院对审核过的高校上载的录取名单,打印后加盖录取专用章,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招生学校。
山东省高考录取工作共分6批,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提前批及本科批录取于7月3日至25日进行,专科批录取于8月3日至11日进行。2006年,军校生和国防生继续列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军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但如果考生被提前批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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