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山东高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奖学金。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包括落实中职全免学费政策等12项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今年,山东省各市、县(市、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资助工作人员;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制订山东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制订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协调各级财政抓好资金配套落实,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中职全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落实基层就业大学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在资助形式上,山东省引导并推动高校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建立结对子关系,以学生勤工助学方式帮助县级资助中心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鼓励高校创新勤工助学方式,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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