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 三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 四 条 学院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24
第 五 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第 六 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 七 条 学院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和获得的荣誉
学院于2000年10月在原青岛市职工大学的基础上成立,2002年4月与原青岛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原青岛市职工大学成立于1977年;原青岛教育学院成立于1951年,著名生物学家、教育家童第周和国学大师陆侃如曾任学院早期领导人。
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及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等,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现有西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南校区(青岛市市南区)和中校区(青岛市市北区)三个校区,占地54万平方米,教职工760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300人,每年完成各类培训近20万人时。设有海尔学院(机电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信息学院)、生物与化工学院(蓝色工程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7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控制在30个左右,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管理(家电)、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软件技术、服装设计、市场营销(啤酒)、应用电子技术和应用化工技术9个专业是国家重点专业。拥有国家职业教育数控实训基地、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全国农村信息化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国家软件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全国移动互联网创新教育基地、国家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教育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分中心、团中央KAB创业教育基地等9个国家级实训基地。拥有青岛市服务外包实训基地、物联网应用技术研究院。与青岛开发区灵珠山街道办建设全国高职院校首个在城镇社区建设的社区学院。与海尔集团等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181个。在新加坡、韩国、日本开辟20个海外实训基地。拥有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新西兰、爱尔兰6个海外校友会。
经过近几年的艰苦创业和改革创新,学院在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先后成为山首届“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获得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3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项。
第 八条 办学理念和特色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确定了“品牌办学”战略,确立了“技高品端”的人才培养目标,秉持“修能、致用”院训,创立“实境耦合”人才培养模式,弘扬“卓越、唯是、协同、学习”学院精神。学院探索研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2006年创立“实境耦合”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该模式获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2012年,学院大力强化内涵发展,强化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动性,开始探索“学”字当头的“学教做合一”人才培养模式。按岗位群设课,突出实践教学,实行等级制考核和“三证书”制度,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实施与大企业合作战略,与海尔集团、青啤公司、海信集团、甲骨文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将学生就业率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以就业为导向”融入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了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学院与17个国家和地区的69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广泛开展社会服务,为188家企业和机构培训员工3万余名,1.6万人考取各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青岛市继续教育基地为社会培训各类非学历教育人员累计3万人,开设山东省高职院校大学生等多条心理咨询热线。与16所中西部高职院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