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 学校校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简介:菏泽学院是2004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至今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2012年学校教育厅主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占地面积1436亩,建筑面积57.0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5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86万余册,电子图书148万余种,常年订阅各类期刊资料2200余种。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7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植物生理学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机电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财务管理专业入选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1575人,其中专任教师11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780人,常年聘任121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教师中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