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度济宁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七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八条 学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沿革及批准时间:学校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济宁学院。
第十条 基本办学条件:
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济宁学院占地1613亩,校舍建筑面积52.56万平方米,现有图书163.44万册,电子图书4236GB。教学仪器设备值9065.93万元。多媒体教室195个,17330座;语音教室26个,1756座;教学用计算机3921台。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92个,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131人,专任教师864人,教授53人,副教授279人;博士58人,硕士495人。专任教师中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聘请6名外籍教师长期任教。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学教学团队、教育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13个系,20个教学单位,39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2016年拟招生专业见附表,实际招生专业以上级批复为准。8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24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在校生人数。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930人,其中本科生9514人,专科生74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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