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
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3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校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第八条 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并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女子学院,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继续教育、全省妇女干部培训、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
◆办学条件:学校分长清、市中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现有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70余万元。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设立教育、文化艺术、计算机、经济管理、语言等校级实验教学中心10个,拥有同声传译、三维立体导游、会计分岗、艺术设计模型制作等校级实验室116个,其中三维动作捕捉、虚拟现实、3D影像实验室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基金建设项目。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学校现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87个(11072个座位)、教学用计算机3172台。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以及女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等现代体育场馆。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各类纸质图书107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余种,电子文献数据库46个,电子期刊3900余种。学校基于先进的校园网络和校园一卡通应用系统建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先进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和覆盖校园的无线网络,以及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图书管理信息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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