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菏泽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代码:1447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邮编:2740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类型:高职(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简介:菏泽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美丽的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校园占地千余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校园设计采用新徽派风格,实现了典雅与时尚、环保与节能、人文与自然的完美结合。校园位于城北万亩牡丹种植区,与曹州牡丹园、古今园、百花园相毗邻,牡丹花开时节,香飘十里,游人如织;万花湖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校园中央,熠熠生辉。优美的环境,实为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绝佳之处。
学院目前下设10个系部和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等,开设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光伏发电与应用技术、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旅游管理、空中乘务、音乐表演等19个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19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57人、具有硕士学位者53人。
学院教学、实训、生活设施齐全配套,拥有馆藏图书12万册,实习实训设备配置先进,能充分满足教学、实习、科研、生活的需要。
学院坚持紧贴市场、突出特色的办学理念,以职业技能实训为主要教学内容,以“教学做”一体化为主要教学形式,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批符合市场需求、实践技能突出、就业层次高、社会适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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