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2
第九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第十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历史沿革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1966年3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青岛医学院在沂水设立的分校;1972年8月,国务院科教组批准学校正式命名为沂水医学专科学校;198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由沂水迁往临沂;1986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临沂医学专科学校;2004年12月,学校更名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山东省卫生学校并入。2014年山东省人口学校并入。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
临沂校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临沂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济南校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南郊万灵山北麓,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
学校占地1695亩,建筑总面积4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8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0亿元;图书馆藏书102.12万册;学校教学设备先进,建有临床、护理、口腔、检验、药学、康复、医学影像等专业的8个高标准实验中心及“贺林个性化医疗与转化医学”院士工作站1个,拥有现代化的计算机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实现了校园计算机网络与因特网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连接。临床教学基地有附属医院、附属眼科医院各1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142所,分布于山东全省和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京等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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