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高考就要举行了。今年我省高考都有些什么样的规定?志愿怎么报?录取怎么录取?……3日,省招考中心就此一一作出解答。
据了解,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是政治、历史和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是物理、化学和生物的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参考。
1.今年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填报志愿的时间为:本科(含三本、提前批专科)6月9日至14日;专科(含高职)7月31日至8月3日。
2.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填写哪些表格?有何要求及注意事项?
答:(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本人亲自填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印制的《考生志愿表》(档案袋),《考生简明情况登记卡》、《机读志愿卡》(本科含提前批专科填涂卡一,卡二;专科含高职填涂卡三)。考生填涂表(卡)时,除《机读志愿卡》上的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外,其他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笔(中性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2)考生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照省招考中心公布的2007年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录取批次、院校名称、院校编号、专业名称和专业编号准确填写在志愿表(卡)上,院校名称除在《机读志愿卡》上填写简称外,其余各表均须填写全称。考生要将所填报的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各表(卡)上所填报院校、院校批次、专业志愿顺序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填涂的志愿信息为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3)填报(涂)“服从调剂院校类别“志愿栏的要求和方法:考生在填报(涂)此栏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先选定院校类别,再选定院校录取批次,然后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在考生所报批次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招生部门将按其所填涂的服从调剂院校类别调剂给有关院校审录。否则,将不再调剂录取。
(4)填报(涂)“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的要求和方法:在填涂“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时,考生要明确表示对专业是否愿意调剂的态度。考生如愿意专业调剂,可将《机读志愿卡》上相应的小长方格涂满涂黑,并在各志愿表中填写“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招生院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该院校其他专业;考生如不愿意专业调剂,可将《机读志愿卡》上相应的小长方格空起来,不要填涂,并在各志愿表中填写“否”或不填写.当其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招生院校将不再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5)设置“若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愿否上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栏的目的,是为了让招生部门充分了解考生对录取顺序的要求,使考生档案周转更加合理、更加符合考生要求。考生若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愿上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可将机读志愿卡上相应的小长方格涂满涂黑,在相应的志愿表中填写“愿”,招生部门据此调配考生档案,不填写或填写“否”则不调配。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慎重填涂此栏。
(6)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表(卡)填涂完毕,送交县(市、区)招办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若发现违犯规定私改志愿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3.考生按志愿录取后要求退档的规定是什么?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为了避免考生按志愿录取后,出现向高校申请退档现象大量发生,造成普通高校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影响其他考生的录取机会。从2007年起,凡是在分数线上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向院校提出申请退档的,学校可以同意,但考生退档后即为死档,不得参加其他任何院校的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所报院校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盲目跟从,要三思而后行,做到填报志愿讲诚信。
4.录取体制、分批办法、调配档案原则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有关高等学校分批次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除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艺术等院校外,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由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个别院校要求在一批、二批录取,已在相关院校或者专业后注明)。有关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批次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进行。专科院校分两批录取。高等学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院校审查录取。高等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5.各批次各类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省各批次各类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是:由省招委根据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依照不同层次、不同科类的招生计划,扩大适当比例,分批次分别划定各类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
6.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九类院校有何规定?
答: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低5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低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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