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招生宣称禁用"教学质量排名第一"等语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工作,西安市教育部门近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时不得使用“考试成绩第一”“教学质量排名第一”等语句,进行夸大其词和弄虚作假的宣传。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各级各类学校要实事求是地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所有宣传内容必须有据可查、客观真实,不能含糊其词,不得贬低其他学校,不得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包括在各类媒体上),对考生及家长做出违反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学籍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承诺,诱导学生及家长。
西安市教育局将严格检查、从严处罚违规违纪的学校和单位。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西安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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