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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本科三批和高职开始填报志愿 8月1日22时截止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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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掌上高考
    

      根据2015年陕西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本科三批、高职(专科)于7月30日8:00至8月1日22:00填报志愿。拟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务必于8月1日22:00前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志愿填报。

      省招办提醒考生:

      一、填报志愿必须按照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规程进行,尤其要高度重视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查阅。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研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避开自身条件受限的院校和专业。因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又坚持要报考此类院校和专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放开我省民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由民办高等学校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的原则,综合考虑学校特色、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生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促进学校长远发展等因素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省招办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对高校当时未确定年收费标准的专业后加注“年收费待定”。考生在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时,如拟填报的院校专业标注有“年收费待定”,务必提前向有关高校咨询学费标准,以避免选择自身经济能力无法承受的院校和专业。

      进入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录取阶段,各类招生诈骗活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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