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2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五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由招生与就业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共同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2017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