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97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办学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特点:学院建成了占地近1100余亩、大气靓丽的新校区,形成了“为难为之为,成不成之成”的校园精神,形成了以就业寻出路、以服务寻支持、以贡献寻生存、以特色寻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汽车、机械、电工电子、建筑环境、计算机和管理六大类专业为龙头的特色重点专业,形成了重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之特色和校企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
收费标准:学院实行学分制,每学年学费数额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而定,各专业每学分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部门公布标准为准。
专业要求:1、艺体类专业(电脑艺术设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认可四川省联考术科成绩。
2、文秘(公关礼仪)专业要求:善于交际、形象好、气质佳。
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2、我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平行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投档;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换录。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达到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825-2290000
招生信息网:http://www.scvtc.com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