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7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78个本科专业、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
第七条 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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