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内有关普通高校,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地点和参加补录院校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和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招生补录时间为9月20—23日,地点: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成都市芳草街26号)。
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和省教育厅下达的藏区“1+2”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含艺体专科及对口高职)可申请参加补录。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我省实施补录。
二、录取数据库清理和补录计划
请各高校在我省8月16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下载录取新生数据库,同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省属院校于9月9日16时前使用普招录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wbd.sceea.cn网站报送未报到考生名单,同时将新生报到统计情况按《2016年四川省地方属高校普通专科补录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传真:028-86113561),发展规划处汇总各校缺额后,下达补录计划。各院校据此确定分科类、分专业人数,于9月13日16时前报我院计划信息处(联系电话:028-85174970,传真:028-85175070)。
三、补录安排
(一)补报志愿对象
1.普通专科第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45分,理科39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第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90分,理科18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如有个别专科第二批次院校新生报到后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缺额较大,经学校申请、报省招考委批准后,可在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则线下20分(文科170分,理科16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随补录计划一并公布)。
所有学校不得超过以上标准宣传、组织生源。
2.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4. 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补报志愿对象为符合川招考委[2016]24号《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报考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志愿补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16日18: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录计划数。
本次补报志愿时间为9月17日8:00至19日17:00。拟补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普通类(含对口招生高职班)考生补报志愿,最多可选报相应批次的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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