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公开、公平、公正地为高校输送高素质合格生源。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成都外国语学校三年正式高中学籍且高中三年均在成都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文化类课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技术类课程(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结果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4.在高中阶段未受到过学校处分。
同时符合上述4个条件的学生,具备申请推荐保送的资格。
三、实施办法
1.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成都外国语学校保送预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龚智发 校长
成员:郑军 副校长(纪委书记)
张会能 校长助理(纪委副书记)
孙继良 校长助理
肖庆达 教务处主任、年级主任
高宏缨 德育处主任
李华 办公室主任
2.保送总成绩计算办法:
保送总成绩=零诊成绩(60%)+高一成绩(15%)+高二成绩(15%)+高三9月月考成绩(10%)
注:(1)高一成绩=(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第二学期期末成绩)÷2
高二成绩=(第三学期期末成绩+第四学期期末成绩)÷2
(2)高一成绩、高二成绩、高三9月月考成绩按高考(精品课)科目分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计
3.推荐名额和文科、理科、小语种名额分配办法
(1)推荐名额:若选择保送的学生总人数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本校限额(教育部教学司〔2016〕7号文件规定本校2017年限额推荐外语类保送生97人),则依据本实施办法“推荐程序”所确定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保送97人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①推荐名额计算公式:
注:“X”代表理科报名人数(含理科小语种报名人数)或文科报名人数(含文科小语种报名人数)
②语种保送名额计算公式:
由于我校的推荐名额并不能满足所有来函高校的推荐要求,所以我校将对高校推荐要求的名额进行统筹安排。
鉴于各高校保送推荐时间不一致,我校按接收高校正式书面函件时间先后分批进行统筹和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使用完毕,即不再受理高校的推荐要求。推荐某一高校预备生时,根据学生书面申请,将申请保送该校学生按其保送总成绩分文科、理科、小语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4.推荐程序及纪律要求:
(1)由符合保送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由教务处、德育处分别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按照保送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由教务处汇总。
(3)由教务处计算出所有参加推荐的学生的保送总成绩并进行排序,且在校内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4)最终确定的推荐保送名单报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查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若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放弃保送资格,不再递补增加其他学生。
(5)保送推选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督,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有违纪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8—87820651 028—87585775
四、几点说明
1.本办法中若有与当年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有关保送招生政策和办法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准。
2.本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申请保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享有保送预备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有一次被推荐参加考试的机会。已获推荐考试名额的学生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所选高校保送生考试或未通过已推荐高校保送生考试的,不再享有再次推荐机会。
4.保送预备生只能由本校向高校推荐,学生不得自荐。高校只能在本校推荐的学生中考察且不得向学生作任何承诺。
5.本校将如实向高校反映保送生的基本情况。凡被高校确定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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