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文化产业普通高校,四川省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院校,四川省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二、组织保障
1.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3.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相关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分管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实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
4.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14位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身体健康者。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1.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w.svcci.cn),填报并提交确定专业志愿。
2.考生在学校网站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如:普通类(文、理)、中职类、艺体类。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招生类别要求不得跨类别填报,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及报考会计、广播电视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均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3.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成功且学校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4.考生报名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同时核对个人相关信息,作出诚信承诺。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对相关信息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合格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现场审核确认。
3.现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须提供的材料:
(1)《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报名表上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
(2)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当年四川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招生计划安排,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占总计划数的40%。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号 |
专业 |
人数 |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 |
中职招生类别 |
学费 (元/年) |
||
总计划 |
普高 |
中职 |
|||||
01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20 |
10 |
10 |
编导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02 |
影视编导 |
20 |
10 |
10 |
编导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03 |
播音与主持 |
20 |
10 |
10 |
表演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04 |
舞蹈表演 |
20 |
10 |
10 |
表演类 |
文化艺术类 |
10000 |
05 |
音乐表演 |
25 |
10 |
15 |
表演类 |
文化艺术类 |
10000 |
0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70 |
60 |
10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08 |
摄影摄像技术 |
20 |
15 |
5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09 |
环境艺术设计 |
155 |
115 |
40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10 |
艺术设计 |
25 |
20 |
5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11 |
游戏设计 |
100 |
50 |
50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45 |
35 |
10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13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90 |
70 |
20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14 |
产品艺术设计 |
40 |
30 |
10 |
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6000 |
15 |
休闲体育 |
35 |
35 |
— |
体育类 |
— |
6000 |
16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35 |
25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17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30 |
20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18 |
市场营销 |
30 |
20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20 |
汉语 |
20 |
20 |
— |
文理兼收 |
— |
3700 |
21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30 |
25 |
5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22 |
会计 |
30 |
20 |
10 |
文理兼收 |
财经商贸类 |
3700 |
23 |
图文信息处理 |
40 |
40 |
— |
文理兼收 |
— |
3700 |
24 |
广播电视技术 |
50 |
30 |
20 |
文理兼收 |
信息技术一、二类 |
4100 |
25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20 |
20 |
— |
文理兼收 |
— |
3700 |
26 |
网络舆情监测 |
20 |
20 |
— |
文理兼收 |
— |
3700 |
27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40 |
30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28 |
旅游管理 |
45 |
35 |
10 |
文理兼收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29 |
酒店管理 |
55 |
40 |
15 |
文理兼收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3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5 |
25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31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45 |
35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3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40 |
30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35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25 |
25 |
— |
文理兼收 |
— |
4100 |
36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20 |
20 |
— |
文理兼收 |
— |
3700 |
37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0 |
30 |
10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38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15 |
10 |
5 |
文理兼收 |
所有类别兼收 |
5500 |
合计 |
1350 |
1000 |
350 |
|
|
|
备注:
1.各类别考生按招生类别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其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3.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1.2019年学校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1)普通高中类(文理兼收):文化考试(300×1.5=450分)+素质测试(300分),总分750分。
(2)普通高中类(编导、表演、美术、体育类):文化考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450分),总分750分。
(3)中职类:文化考试(300分)+素质测试(450分)或专业技能测试(450分),总分750分。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3.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素质测试
序号 |
招生专业 |
考生类别 |
测试方式及要点 |
分数 |
1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1.普通高中“文理兼收”(详见2019年单招计划表中普通高中招生类别) 2.中职“所有类别兼收”(详见2019年单招计划表中中职招生类别) |
1.测试方式:笔试+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11:50-12:30; (2)面试时间为3月30日下午14:00-18:00。 2.测试要点: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的职业潜质; (2)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
1.笔试总分为150分; 2.面试总分: 普通高中“文理兼收”:150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300分。 |
2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
3 |
市场营销 |
|||
4 |
汉语 |
|||
5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
6 |
会计 |
|||
7 |
图文信息处理 |
|||
8 |
广播电视技术 |
|||
9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
10 |
网络舆情监测 |
|||
11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
12 |
旅游管理 |
|||
13 |
酒店管理 |
|||
1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15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
16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
17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
18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
19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
20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2)专业技能测试
序号 |
招生专业 |
考生类别 |
测试方式及要点 |
总分 |
1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1.编导类(普通高中) 2.文化艺术类(中职) |
1.测试方式:笔试+面试 2.测试要点: (1)影视短片评析400字左右(书面)。 (2)观看短片或者广告短片后作答,考查学生对影视元素(镜头、场面调度、导演思维、摄影技巧、剪辑等)的理解。(口述) (3)命题编创故事,考查学生编创故事的思维。(口述) |
450分 |
2 |
影视编导 |
|||
3 |
播音与主持 |
1.表演类(普通高中) 2.文化艺术类(中职) |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要点: (1)播音与主持:自带作品、指定作品朗读; (2)音乐表演:视唱练耳、声乐演唱; (3)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舞蹈片段。 |
450分 |
4 |
音乐表演 |
|||
5 |
舞蹈表演 |
|||
6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美术类(普通高中) 2.文化艺术类(中职) |
1.测试方式:笔试 2.测试要点: 命题创作,考查构图、色彩、造型等基础能力。 |
450分 |
7 |
摄影摄像技术 |
|||
8 |
环境艺术设计 |
|||
9 |
艺术设计 |
|||
10 |
游戏设计 |
|||
1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12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
13 |
产品艺术设计 |
|||
14 |
休闲体育 |
体育类(普通高中) |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要点: 以下三项要点中任选其中一项: (1)身体素质测试:100M、立定跳远、铅球、800M(女子)/1000M(男子) (2)专项测试足球:20米运球射门、5-25米折返跑、传准、实战能力 (3)专项测试篮球:摸高、1分钟投篮、运球上篮、实战能力 |
450分 |
15 |
广播电视技术 |
信息技术一、二类(中职) |
1.测试方式:笔试+技能操作 2.测试要点: 一类主要考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操作技能;二类主要考查电子技术相关知识与操作技能。 |
450分 |
16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中职) |
1.测试方式:机考+技能操作 2.测试要点: 专业知识(应知)考试内容为《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的基本知识;技能操作(应会)在酒店服务和导游服务两个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 |
450分 |
17 |
酒店管理 |
|||
18 |
会计 |
财经商贸类 (中职) |
1.测试方式:机考+技能操作 2.测试要点: 专业知识(应知)考试内容为《基础会计》、《市场营销知识》、《经济法律法规》课程的基本知识;技能操作(应会)考核基础会计(含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基本专业技能。 |
450分 |
注:考生应根据测试要点要求,自带相关考试用具。
(二)考试地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30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素质测试(笔试):3月30日上午11:50-12:30;
素质测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3月30日下午14:00-18:00
(四)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单独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并按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普通类考生由文化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体类考生由文化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文化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4.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对成绩总分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分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都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7.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8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8.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6:00之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11.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录取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12.免试特殊招生录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我校单招报名时间截止前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19年 3月 3日(8:00)-3月15日(18 : 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选择我校(招生代码:5185)填报并确认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3月 19 日(8:00)-3月25日(18:00),已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填报学校志愿并确认的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w.svcci.cn),填报专业志愿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3.3月9日,单招宣传校园开放日活动。
4.3月 26日-28日,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1.3月29日(8:30-16:3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熟悉考场。
2.文化考试 :3月30日上午9:00-11:30;
素质测试(笔试):3月30日上午11:50-12:30;
素质测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3月30日下午14:00-18:00
(三)成绩查询
1.4月2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于4月2日14:00-17:00、4月3日9:00-11:30拨打电话028-61059158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四)录取时间
1.4月4日,学校网站上公布各类别成绩控制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2.4月5日-11日,学校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2019年4月12日12时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的实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邮政编码:610213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766716 85769690
85769752(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028-85767736
学校网址:www.svcci.cn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