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1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东校区:四川省江油市东山路北段100号
西校区: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14位报名号的考生。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申请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条 报考类别
1.普通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招收中职毕业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名) |
学费 (元/生﹒年) |
|
学前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130 |
3700 |
中职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110 |
||
早期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70 |
3700 |
中职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50 |
||
小学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120 |
3700 |
体育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45 |
3700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120 |
41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60 |
||
电子商务技术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105 |
41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55 |
||
智能产品开发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80 |
41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80 |
||
美术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20 |
50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10 |
||
音乐表演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钢琴、古筝、手风琴[含巴扬]、二胡、声乐) |
10 |
75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钢琴、古筝、手风琴[含巴扬]、二胡、声乐) |
10 |
||
舞蹈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10 |
50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10 |
||
幼儿发展 与健康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30 |
37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20 |
||
老年服务 与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75 |
37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45 |
||
旅游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70 |
37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45 |
||
酒店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收 |
80 |
3700 |
中职类 |
中职类所有类别兼收 |
50 |
||
合计 |
1510 |
第五章 报名和审核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阶段一: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阶段二: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cyesz.edu.cn),进入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完成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专业志愿填报
请考生认真阅读“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须知”,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专业志愿填报时,可选择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中职考生请按我校公布单招计划中的招生类别要求进行填报。
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三)报名确认
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无误后须提交确认,同时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审核和收费
1.考生基础信息及相关审核意见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可登录学校网站报名确认和缴纳费用。
2.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在网上缴费。
第十四条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第六章 办理考试手续
第十五条 考生于3月29日8:30—17:00到学校西校区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1.提交材料
(1)《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试申请表。
2.审核《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3.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考试组织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根据学校制定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综合测试命题方案、组考方案和划线方案,组织完成考试相关工作。加强试题保密、试卷保管、考务管理,使命题、考试、领取试卷、发放试卷、评分等各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面试测评或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单独招生考试普通类和中职类总分均为500分,其中,“文化考试”总分为300分(三科分卷: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综合测试”总分为200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13:00—16:30。为了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综合测试包括面试测评或技能考核。
1.普通类考生(报考艺体类专业[包括美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体育教育专业,下同]考生除外)的综合测试
(1)普通类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为面试测评成绩。
(2)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识和综合素质。
(3)考察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面试测评内容 |
分值(分) |
专业认识 |
80 |
综合素质 |
120 |
2.中职类考生(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除外)的综合测试
(1)中职类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面试测评和技能考核成绩组成。
(2)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想和专业技能。
(3)考察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面试测评和技能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专业思想 |
80 |
专业技能 |
120 |
3.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的综合测试
(1)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面试测评和技能考核成绩组成。
(2)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识和专业技能。
(3)考察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面试测评和技能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专业认识 |
60 |
专业技能 |
140 |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
1.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学校录取依据,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学校按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划线方案分类(普通类、中职类)划定各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校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相应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考生专业志愿、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在未被录取并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在仍未被录取并填报了同意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艺体类专业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按第一志愿录取(学校将按初审合格人数预扣相关专业计划)。
6.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8.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10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9.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调剂录取。
10.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3日8:00—3月15日18:00 |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及填报学校志愿。 |
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 |
考生在学校网站进行确认、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 |
3月19日8:00—3月28日 |
已缴费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
3月29日8:30—17:00 |
考生到我校办理考试手续。 |
3月30日 |
文化考试:9:00—11:30; 综合测试:13:00—16:30。 |
4月1日 |
学校公布成绩,考生在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 |
4月2日-3日16:00前 |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于4月3日16:00前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4月4日—4月10日 |
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 |
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10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
|
4月12日前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月30日前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八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5.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工作。
6.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等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7.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超过报到时间15天)未注册且未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2.参加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邮政编码:6217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3661357、3599571、3598039
传真:0816-3662588
监督电话:0816-3690811
学校招生网:http://www.scyesz.co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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