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招考委[2018]69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执行院长、分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单独招生章程,制定考试办法、确定录取方案,及时处理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就楼2-1)。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全保卫处、后勤处、学院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设立:报名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第二章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第三章 拟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招生代码:5656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招生计划 |
01 |
学前教育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3611 |
02 |
护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3 |
出版商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4 |
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5 |
图书档案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6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7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8 |
会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09 |
金融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0 |
工商企业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1 |
旅游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2 |
市场营销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3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4 |
社会体育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5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6 |
老年服务与管理(高级养老机构老年照护)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7 |
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养生服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19 |
游戏设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0 |
电子商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1 |
动漫制作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2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3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4 |
建筑设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5 |
建筑设计(装饰装潢)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6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工、中职兼收 |
11000 |
|
27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29 |
数控技术 |
理工、中职兼收 |
11000 |
|
30 |
物流信息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
31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中职兼收 |
10500 |
备注: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以省教育厅、考试院审批为准,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程序、时间及方式
一、四川省考试院报名程序、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统一报名。
2.报名网址:http://www.sceea.cn
3.报名时间: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
4.志愿填报要求:每位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后,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选择填报“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656,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确认,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志愿。
二、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确认信息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
2.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scwxzyxy.cn
3.登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4.考生须认真填报1-2个专业志愿,检查无误后提交确认。
第五章 审核和收费
一、审核:3月19日至3月2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登录“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二、缴费:单招考试费为130元(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在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网站上完成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六章 考试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材料
一、考生应于3月28日—30日登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如有遗失准考证的考生于3月29日9:00至18:00到学院招就楼2-1说明情况,并办理补打手续。
二、考生考试时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予以录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免试录取。
3.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4.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七章 考核办法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职业技能测试”为主的综合考核。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时间:3月30日9:00—11:30;
3.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5.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卷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二、综合测试
1.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对象:普通高中考生;
(2)面试形式:抽签面试;
(3)面试内容及分值:主要面试学生仪表举止、专业意愿趋向、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总分200分。
2.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中职类的所有考生;
(2)测试形式:按准考证号依次排序;
(3)测试内容及分值:
主要考察测试学生专业意愿趋向,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总分两百分。
有关专业考试内容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网站查阅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2018年版)。
三、综合测试安排
综合素质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下午13:00开始,结束时间详见《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核地点 综合素质面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技 能 测 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四、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文轩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第八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考生。
2.加大录取中职毕业生的力度。
3.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院可加20分。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
2.中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3.学院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4.所有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5.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6.同分数的考生以综合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优先。
7.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8.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3日8:00—15日18:00 |
考生登录省考试院官网网上报名并填报学校志愿。 http://www.sceea.cn |
3月19日8:00—25日18:00 |
考生登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和专业志愿,并完成网上缴费(130元/生)。www.scwxzyxy.cn |
3月28日8:00—30日18:00 |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
3月29日9:00—18:00 |
考生到我院招办报到并熟悉考场。 |
3月30日 |
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
下午:13:00开始,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 |
|
4月3日10:00—5日17:00 |
考生登录我院官网查询成绩。 |
4月3日10:00—5日17: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4月5日 |
划定分数线。 |
4月5日—4月12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4月5日9:00—11日17:00 |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我院招办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2日12:00前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5月 |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注册。 |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一、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含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奖助学政策
1.奖学金评定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五、附则
1.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3.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办。
六、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独招生办公室:028-69805888(咨询) 028—69805555(传真)
申诉电话:028—69805010
邮政编码:611330
学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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