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人)。
(二)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理科面向全国,文科限定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三)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
(四) 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入校后需参加ACM队训练和比赛。
(五) 所有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六) 考生若由所在中学推荐,须由中学填写《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地址请见简章附件),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由中学邮寄给我校(不需上传报名系统),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接收推荐材料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七) 报名系统中考生选择专业均为意向专业,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核、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的入选专业并进行公示。
(八)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九)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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