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我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音乐学、美术学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表演9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藏族美术)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被列为新增艺术硕士(MFA)试点培养院校。
2005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设计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美术学(藏族美术)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9年音乐学(藏族音乐)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及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是全国普通高校美术学(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试点改革院校之一。
2006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为藏族唐卡“勉唐画派”和“钦泽画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藏族唐卡“勉唐画派”为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2016年、2017年“拉萨扎念弹唱”“扎念琴演奏艺术”成功获批为第二、三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习基地。拥有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4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为确保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9年艺术类计划85人,均为本科层次。具体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考生须符合《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西藏自治区籍考生请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查看《关于做好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先进行网上高考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资格核查,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第三条)。
(三)非西藏自治区籍考生须达到其户口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报考要求,参加其省(区、市)组织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者可根据计划投放情况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三、现场核查及考试事项
2019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设拉萨、昌都两个报考点。具体如下:
(一)现场核查
1. 时间及地点
(1)拉萨考点
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日
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2)昌都考点
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日
地点: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2. 准备材料
现场核查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3. 注意事宜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报考考生须同时参加自治区音乐学类省级统考和该专业校级考试。
(二)考试
1.时间及地点
(1)拉萨考点
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素描9:30—12:30;速写13:00—13:30;色彩15:00—18:00)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体育馆
音乐学类
考试时间
a.初试:2018年12月23日-24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开始)
b.复试:2018年12月25日-26日(笔试9:30—10:30;面试11:00开始)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校考项目于2018年12月25日同步进行。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2)昌都考点
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素描9:30—12:30;速写13:00—13:30;色彩15:00—18:00)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音乐学类
考试时间
a.初试: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
b.复试:2018年12月29日(笔试9:30—10:30;面试11:00开始)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校考项目于2018年12月29日同步进行。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注意事项
(1)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加试大纲,认真备考。
(2)为保证我校的生源质量,结合专业本身及就业的特殊性,特对音乐表演(声乐)专业限制身高。
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应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水粉颜料、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无须自带画架,由我校统一提供。
(4)自治区考试院和学校将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按照报考生源、初试成绩等拟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履行复试缴费等手续后方可继续参加各专业复试。
四、收费
按照藏发改价格
专业名称 | 初试(元/人) | 复试(元/人) | 合计(元/人)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考务费 | 校考考务费 |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 | 30 | 30 | ||
音乐学(师范) | 40 | 60 | 60 | / | 160 |
美术学(师范) | 40 | 60 | / | / | 100 |
绘画 | 40 | 60 | / | / | 100 |
视觉传达设计 | 40 | 60 | / | / | 100 |
五、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四个专业的考生按照2019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的考生按照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0891-6405900(办)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0891-6405261、6405255(办)
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0895-4822318(办)
附件:西藏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大纲
一、音乐学类
(一)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1.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⑴五官端正;
⑵女生身高1.5米以上,男生身高1.6米以上;
2.乐感测试(100分)
⑴音高模唱50分;
⑵节奏模打50分:
3.声乐演唱(100分)
(二)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
(1)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2)看谱即唱:固定唱法或首调唱法均可,视唱单声部(无升降号调)。
(3)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3.声乐演唱(面试,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4.舞蹈与器乐展示(面试,50分)
自选舞蹈或演奏一曲,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等特长生可在此展示)。
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一)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1.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⑴五官端正;
⑵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2.乐感测试(100分)
⑴音高模唱50分;
⑵节奏模打50分:
3.声乐演唱(100分)
(二)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面试,50分)
(1)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2)看谱即唱:视唱单声部(无升降号调)。
(3)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3.声乐演唱(面试,100分)
(1)声带检查。
(2)清唱两首歌曲。
三、美术与设计类
总分3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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