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也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结合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已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学院秉承“明德尚能,学以致用”的校训,以“质朴宽厚,崇实笃行”的大学精神,以“立足省内、面向全国、辐射两亚、注重实用、突出特色”的办学思路,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征和国土资源办学特色,围绕国土资源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长领导,副院长、纪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组建招生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完成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专业均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云南详见《云南招生》计划版或查阅我院网址(www.yngtxy.net)。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此之外,我校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不招肢残者,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不招肢残,色盲者。
第十条 录取原则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联)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录取时遵循自愿、分数优先为原则。
4、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5、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yngtx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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