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要求,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特制定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1.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计划90名。(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2.招生专业:除艺术类、体育类的所有一本招生专业均可报考;浙江省考生报考专业范围为我校2017年在浙江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且需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可选择6个专业志愿作为意向志愿。考生的意向专业志愿仅作为我校编制高校专项计划时的参考,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云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志愿为准。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考情况,按比例确定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请流程
报名采取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的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止。
2.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a.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b. 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c. 学籍证明:考生户籍所在县高中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d. 所在中学出具的高中三年德智体美发展情况(须加盖中学公章);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社会活动等材料。
注:考生无需邮寄任何书面材料, 但需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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