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06年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电子科技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生范围和计划数
2006年我校在四川、重庆、山西、山东、江西、江苏、河南、河北、浙江、湖北等十省(市)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招生总计划数5%以内。
三、申请条件
以上十省(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高中三年排名均在年级前列的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2. 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4.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5. 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四、申请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根据我校自主招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推荐信、原始成绩单、个人陈述、各项证书材料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可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申请人所在中学须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中学推荐表》,提供原始成绩及排名情况。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自主招生申请报名工作采取书面报名方式。考生应将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自主招生材料)。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邮政编码:610054
招办电话:028-83203703、83202334
本科招生信息网址:www.zs.uestc.edu.cn
五、选拔程序
1. 初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在于3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2. 测试
学校在3月中旬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
3. 确定入选名单
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意见,报请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
4. 公示
入选学生名单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区)高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七、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重点本科控制线。
2.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若高考分数上了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的考生,将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若高考分数上了当地省划定的重点控制线的考生,经当地省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破格录取并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之一。
八、时间安排
1.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6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初审合格名单和测试通知于3月初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测试时间:3月11日~12日,具体测试日程安排以网上测试通知为准。
4.入选名单于2006年4月初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八、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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