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广东省统一高考将实行“3+3”模式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公布,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
各位考生和家长请注意,广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啦!昨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广东省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成绩择优。《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3+3”考试模式
科目可自主选择
《意见》指出,广东将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意见》明确,广东2018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一考不再定终身
两次考试成绩择优
为了改变以往“一考定终身”的局面,《意见》内容表示,广东省将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
同时,继续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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