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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08年高招 高考前后各时间段热点关键词
20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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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军检面试

  6月29日至7月2日进行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下同)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简称“军检面试”)由省招办协助省军区组织,执行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名单由省招办根据每所军事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和高考体检身体条件等确定。军检面试结论在军事院校录取中通用。军检面试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日。军检面试实施办法和军检信息采集办法等另文通知。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要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参检名单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根据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考生志愿、高考成绩、高考体检身体条件等确定。有关办法和要求另文通知。

  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按照军事院校或公安院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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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考生档案

  考生须慎待电子档案

  2008年高招,我省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组织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体检机构等单位采集,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建立。省教育厅要求,严禁在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过程中弄虚作假。

  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5部分。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因考生本人填写(涂)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按规定,考生纸介质档案要保持完整、规范,纸介质档案袋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包括军事院校录取新生)由县(市、区)招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全省发放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根据空军和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要求,各市(州)招办在7月10日之前将报考飞行学员合格的考生纸介质档案上交省招办。

  关键词:招生章程

  学校应于5月1日前公布

  招生章程应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湖北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有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要说明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和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将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月15日前送省招办。省招办要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集中公布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同时,学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关键词:录取批次

  7月11日至8月20日常规录取

  2008年高招,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1.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本科专业分三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2.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3.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新组建的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4.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5.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6.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和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生源较好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7.自主选拔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关键词:考试

  “3+文/理科综合”

  省教育考试院承担全省普通高考、高职统考的命题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普通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全省高职统考时间与普通高考一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均为120分钟。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语文、数学和英语由我省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中的小语种(俄、日、德、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参加由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3+专业综合”。“3”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为各专业类别的两门专业基础课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合卷。各科试题均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总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卷面总分为300分。语文、专业综合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均为120分钟。

  从明年开始,湖北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执行新的科目考试方案。

  关键词:填报志愿

  时间:6月28日至7月1日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卡(表),包括4张机读卡、2种志愿表。《机读志愿卡(一)》填报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志愿;《机读志愿卡(二)》填报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院校志愿;《机读志愿卡(三)》填报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专业)志愿;《机读志愿卡(四)》填报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填报志愿使用《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表》。录取过程中,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制定的《征集志愿表》。

  填报时间

  分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

  共建生志愿由武汉市招考办组织考生填报,志愿表由武汉市招考办设计印制,填报志愿时间6月28日至7月1日。

  填报方式

  2008年继续实行填涂机读志愿卡和网上填报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市县要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执行。

  填报要求

  考生依据省招办在《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应通过查询学校招生章程和向学校咨询等方式,了解选报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录取规则、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慎重选择学校,正确填写(涂)志愿表(卡)。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选报志愿不当,或请他人代填、代校和代签志愿卡(表)造成志愿信息错误而导致不符合本人意愿的录取或落选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到县(市、区)招办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由省招办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高职高专补录填报

  省招办统一制定补录征集志愿表,未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到县(市、区)招办填报,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9月23日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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