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湖北: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2008-12-10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1. 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中主要有哪些艺术专业?其中哪些为美术类专业?

  从近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来看,艺术专业主要有:绘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播影视(影视学、导演、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像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广告学以及动画、雕塑、珠宝鉴定等。

  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主要有:绘画、美术学、美术教育、动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2.我省组织全省联考的有哪些专业?

  我省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部分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进行全省统一联考。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非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时间为2009年元月15-20日。

  美术类专业联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总分300分。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等,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3.我省艺术专业的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我省艺术专业的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08年批次安排不变,分四个时间段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具体学校安排在哪个批次录取,可参见2008年的招生计划)。

  艺术本科(一)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录取: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所有院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

  4.教育部批准的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以下简称“教育部批准院校”)有哪些?

  2008年,教育部批准以下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以上院校均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

  5.报考“教育部批准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报考艺术本科(一)其他院校和艺术本科(二)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

  考生报考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的“教育部批准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不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这些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在联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高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源,不考虑考生的联考成绩。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教育部批准院校”中可能会有部分高校要求考生参加联考,考生报考前一定要弄清楚高校的规定,如果高校要求参加联考,考生就一定要参加联考。

  考生报考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的其它高校和艺术本科(二)批次录取的所有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均要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这些学校的美术类专业录取。

  6.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专业招生有哪些政策规定?

  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三)录取,学校不能自行组织校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直接使用我省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对我省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经省招办同意后可以认可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具体认可哪些院校的专业合格生源可在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上查询。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
SRC-1618895911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