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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符合条件贫困生100%可获助学贷款

http://gaokao.eol.cn/   来源: 中国教育报   2007-09-09 

  新学年开学在即,贫困学子的入学问题再度成为焦点。8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与国家开发银行携手探索的助学贷款新模式,将在今秋推广至112所省属普通高校。在新模式下,贫困大学生获贷率将由以前的不到70%上升至100%,而贷款审批时间由以前5至6个月缩短到20个工作日以内,还款期则从“毕业以后6年内还清”延长到“最长不超过10年”。

  新模式年底覆盖省属高校

  “过去与商业银行合作贷款,审批时间近一个学期,而且审批条件很苛刻,上报210名学生仅批准了39名,但试行新模式后第一次申报的85名学生就全部通过了。”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处副处长黄晓梅说。

  据悉,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手,双方年初签订合作协议,6月底,该行发放给广东省高校首批助学贷款,为全省88所高校 (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3.45万名学生发放了1.89亿元的助学贷款,其中23所高校是从2000年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6年以来的首次获贷。

  据介绍,在新模式中,高校成为助学贷款的管理方,银行对其引入风险补偿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即如果某所高校最终贷款违约率低于风险补偿比例,那么风险金中的剩余部分将全部返还高校;如果高于风险补偿比例,则由高校承担高出部分的50%。

  从今秋入学开始,新模式将覆盖广东省124所普通高校中的112所,到年底将覆盖所有省属高校。“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在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有关负责人郑重承诺。此外,学生还贷期限将有望从“毕业以后6年内还清”变为“最长不超过10年”。

  设财政专项资金扩大资助面

  从今秋起,广东省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受资助面将大幅度扩大,使得受助人数约占在校生20%左右。为此,各级财政将安排14.7亿元专项奖金。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广东省各级财政共计安排专项资金用于2007年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所有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上都将附上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咨询电话,并详细介绍政府、学校对学生的资助政策。广东省将确保每一位需要得到资助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确保每一位考上大学、中职学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据悉,国家奖学金在原有奖学金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新的资助体系中,国家奖学金将面向普通高校全体学生,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名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则是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名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辅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学生在就读过程中,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奖学金与助学金可同时获得。

  中职学生首次纳入资助体系

  2007年整个资助体系不仅覆盖本、专科生,而且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延伸,使就读中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样能够得到国家资助。

  据悉,中职学校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两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以解决生活问题。

  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来自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这些学生将全部纳入资助体系。据估算,2007年中职招生50万人,按照受资助面将达到在校生的90%计算,预计有120万名学生将受到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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