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武部:
为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具体为: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 年8月31日);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宣传
招生院校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应主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确保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有足够的优质生源。
三、填报志愿
2016年,我省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6月24日9:00-6月25日17:00,考生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期间所报志愿可以修改一次。有意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于6月22日前到当地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领取政审表,并填写基本情况。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人武部会同县招考办、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核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人武部会同当地招考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6月20日起,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必须于6月25日前完成。政审表交由考生带到面试体检点,县人武部于6月28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分类登记(见附表四),上报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6月30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以县为单位分类汇总并送省军区司令部。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经政治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政治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院校不得录取。
五、面试和体格检查
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全省在南昌大学人武学院(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设体检站,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面试、体检表须贴扫描照片、条型码。
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军队院校、驻普通高等学校选培办和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选派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招办统一编组,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组负责人还须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面试结论栏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招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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