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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2017-05-12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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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国标代码:13702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五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凝练了“修德励学强能笃行”的校训和“自强、实干、团结、创新”的学院精神。学院依托优质的教育资源面向社会需求,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成为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和学习型城区服务基地,荣获“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等称号。学院以其鲜明的办学特色、灵活开放的办学机制及优秀的教育教学成绩,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优质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专家组誉为“天津职业教育三大亮点之一”。

  学院设置23个招生专业,其中6个为天津市市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5个为“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专业。学院在中央财政、市财政的支持下建成了覆盖所有专业的体系完善、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实训设施,有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和自动化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中心)。包含虚拟企业财务运营中心、自动识别技术、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数码钢琴房等近100个实训室。建立了全国首家联想“3C服务中心”、校园故事咖啡厅、小时代生活馆等企业实景的实训室。

  学院依托政府办学优势,搭建政企校社合作办学平台,大力推行校企合作、采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喜达屋酒店集团、北新动画公司、联想集团、用友新道等多家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把企业实际项目搬进校园、企业技术骨干引进课堂,实施校企共育人才。学院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建设的青年艺术众创空间成为天津市首批认定的众创空间,目前有10个创业团队,50余人参与创业项目。学院以“塑城市职业学院学子形象”系列活动为载体,将专业技能培养与各类活动相融合,多措并举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学院办学历史悠久,为各行各业输送了数以十万计的优秀毕业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各省市招生委员会与考试院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原则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执行招生计划、审定各环节操作规范以及重大事项的申报;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党委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学院招生委员会通报。纪检监督电话:022-26439493

  第六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职招生办公室,是在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纪检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会计、酒店管理、金融管理(客户服务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美术类)。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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