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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6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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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码:13025

  二、校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浙江省优质高校建设单位。学校遵循“立足行业,服务全省,校企融合,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坚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以时尚产业为核心,架构与创意制造业、时尚服务业、信息媒体产业集群相匹配的“一体多元”专业格局,为浙江时尚产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800余亩,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一亿元,各类图书100万余册。学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82人,双师素质教师310人。学校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媒体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

  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数控技术;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办学)、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方向中英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方向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校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

  八、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过110%;省内首轮投档一般为1:1。具体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2、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详见附件),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分段填报,分段录取,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对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4、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考成绩、外语单考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6、报考音乐、美术、舞蹈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7、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另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办学)、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方向中英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方向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语言要求,经考核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毕业时还可获得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的相对应的专业文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毕业时可获得日方的课程结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1、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工科类专业6600元/年,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年、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7500/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等专业98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方向中英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方向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9000/年;其他专业学费按照6000元/年。

  2、住宿费:按省物价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

  2、传 真:0574-86328888

  3、二级学院联系电话(0574-)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102/86329655 商学院:86329052/86329520

  信息媒体学院:86329610 艺术与设计学院:86329965

  时装学院:86329925 纺织学院:86329896

  人文学院:86329333 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国际学院):86329142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号楼1楼招生就业处

  邮编: 315211

  5、院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edu.cn/

  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附件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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