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学科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五十强院校,学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学校占地360亩,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经济管理系、文法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7个院、系、部,33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400人。
第三条 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第四条 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