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七条 学校简介: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71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资产总额7.3亿,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现有教职工906人,其中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7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38人。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就业,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5%以上,学生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双证获取率97%以上,专业就业对口率96%以上。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最近连续三年评估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等多项指标名列全市高职高专院校前茅。
第八条 办学成果:
★ 教育部药学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单位
★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药学专业示范点
★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护理专业示范点
★ 国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
★ 教育部、卫生部“专科临床医学(3+2)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
★ 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
★ 重庆市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先进单位
★ 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类型
第九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