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2004年经教育部第一批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经甘肃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二十二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部委代码:13511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68号
邮政编码:730101
学院网址:www.lzlqc.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271634、5271600(兼传真)
E-mail:lqxyzb@163.com
第四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颁发: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董事长、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路、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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