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及空军2017年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17年空军在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为广东省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17-20周岁(1997年8月31日-2000年8月31日)。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高考总分达到广东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收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2016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文化摸底等。
1.宣传发动(10月下旬开始)。各地市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7年度空军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达到一本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广州选拔中心选派10名干部组成5个宣传小组,到各地市同招考部门领导讨论交流后,选定辖区内部分生源质量较优的示范性中学,入校进班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报名推荐(宣传发动结束后)。各地市招考部门指导辖区中学,按照自荐条件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文化成绩的初步筛查,通过的学生由学校按要求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可复印),确定参加初选人数。
3.初选检测(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经前期与各地市招考部门协调,根据地域分布,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派出3个初选检测组,在广州市、顺德区和广东省其他地市分别设立初选站进行检测(检测时间和地点分别见附件2、附件3),各地市教育招考部门负责初选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4)。
初选检测内容包括:(1)资格审查。审查学生的学籍、年龄和文化成绩等。(2)体格检查。设眼科、外科、耳鼻喉科等3个科室,采取单科淘汰。(3)填表讲解。对体检通过的学生进行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填表讲解,填发《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和《空军招飞初选合格学生成绩摸底表》。
初选检测时,学生带《报名推荐表》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不需空腹,由各地市招考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检。未经学校推荐的不得参检。通过初选检测的考生名单,由广州选拔中心反馈给地市招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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