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南宁校区、平果校区两个校区。南宁校区坐落于“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是广西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和贸易中心;平果校区坐落于广西平果大学城,这是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红七军的红色故乡。校园环境优美,四季绿树成荫,是学习生活的好地方。学院现设有建筑工程系、建筑设计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5个系,开设有39个热门专业,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00多人。
学校全称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14127
办学层次 民办,专科
学校网址 http://www.gxgcedu.com
招生电话 0771-3832389 6769113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二、招生规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27
第三条 办学性质:广西工程职业学院位于具有“南国铝都”美誉的平果大学城,是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和广西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八条 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进档的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总分含照顾分)。具体做法为: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达到该省区相应批次录取线的,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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