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校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 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专 科
国标代码:11824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信义校区)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甲山校区)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总数及计划具体分布情况见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表。
五、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
(一)平行志愿按招生计划1:1申请投档;顺序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申请投档。
(二)对于档案投入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三)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优先录取具备艺术、体育等特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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