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7招生章程
2017-06-11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为了使广大考生了解我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信息和政策,更好地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校国标代码:50869)

  二、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邮政编码:530007)

  三、性质:国家公办

  四、层次:专科(高职)

  五、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六、招生专业及人数

  经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院今年继续在全国部分省(区)招收48个具有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职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学习,学制三年。2017年高职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各生源省(区)级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到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索取相关招生简章。

  七、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英语专业限英语为应试语种,报考我院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需参加户籍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3.我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且经省(区)招生办批次投档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4.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对于出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如某些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