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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文学院艺考简章
2017-03-02
湖北文理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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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介绍 

  文学院是湖北文理学院创建最早、学科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的系院之一。现有专任教师61人,教授6人,副教授23人。“隆中学者”1名,客座教授5名。在校本科生1300人。设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4个本科专业。学院秉承“至诚于中,化育人文”理念,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中学语文教师、教学研究、党政管理人才,以及行政文秘编辑、新闻记者和节目主持人等。

  学院设有演播厅、音频实验室和非线编实验室,设有和襄阳广播电视台共建的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和王氏伟业集团共建的传媒实训中心。学院影视制作中心、校园广播电台及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在“文化襄阳”背景下建设的唐城影视基地和鄂西北影视文化基地不仅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提供了全真的实习环境,而且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影、电视传媒发展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鉴赏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纪录片、文艺与社教节目、影视剧、广告及MTV等的策划、采编、导演、摄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招生专业: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共4门):

  文史知识(满分40分);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100分);3、分析评述(满分60分);4、电视节目创意策划(满分100分)。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4发放。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备注:各省投档规则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各省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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