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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9-03-19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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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的自主招生模式,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2.学校招生专家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10人。我校自主招生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招生专业

  

  备注:1.上海、浙江考生不分文理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相关专业要求;

  2.考生按专业报名,部分专业按大类录取,专业分流时直接进入自主招生合格专业学习。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高中阶段在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全国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获奖者名单和证书样例可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http://gs.cyscc.org/)上查询。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9年3月19日16:00至2019年4月3日16: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自主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并按要求将所有材料的原件盖章、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9年4月4日16:00之前将报名材料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的字样。其他快递恕不接收。

  所有考生均须寄送以下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承诺书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设想,以1000字左右为宜;

  (2)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我校不以其他获奖、论文、专利等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及邮寄;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考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记载和证明;

  (4)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信原件,若无此项材料则无需提供。

  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中学校长签字并注明“高中公示无异议”内容,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4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3.缴费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且来我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7日16:00-5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支付考务费120元(鄂价费[2009]331号)。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

  4.打印面试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9年5月24日16:00-5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办法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将与相关赛事组委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从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我校将于4月底在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内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8:30开始,根据考生排序和面试进度依次进行。请考生提前45分钟到达候考地点(详细侯考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于2019年6月15日提前查看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1.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在某学科领域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分若干组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专家委员会选聘对应专业的专家组成。

  所有来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撰写《专业兴趣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面试时需向评委提交至少1份《报告》原件和5份《报告》复印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内容须与所报专业相关,字数不限,报告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报告》相关表格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2.体质测试: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三个项目。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未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八、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按自主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参考考生体质测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总人数在220人以内),同时明确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所有入围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

  九、录取要求

  1.入围考生,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750分制)(江苏省考生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上海考生投档分数须在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5分以上,浙江考生投档分数须在浙江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10分以上,即予录取。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2019年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专业分流时直接进入自主招生合格专业学习。

  3.模拟投档线指按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十、监督机制

  1.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材料将在我校招生网站详尽公示。所有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同时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学校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自主招生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3.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二、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若教育部201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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