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改革:考试科目实行“3+3”英语可以考两次
高考考生不分文理科,外语可考两次,学生自主选择高考科目,高考成绩由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12日,湖南省政府宣布该地区高考改革将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和录取。
为了发挥高考正确导向作用,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湖南的招生录取机制将建立和完善“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即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湖南的新高考在考试科目设置上有很大变化。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组成,考生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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