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等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湖南中小学、高考等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内容。据介绍,湖南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制度录取新生。
严格执行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湖南省教育厅于2014年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实行划片入学、探索学区制办学、推进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等。目前,长沙市、株洲市等各市州正在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试点,2020年,全省将基本破除中小学择校或入学难题。
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将改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还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来实行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区域内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名额将不低于50%。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若是要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则可按照学生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参考,各部门要积极提供有关服务,保障他们的权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纳入高考总成绩
湖南高考科目设置已经明确为“3+3”,即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采用全国卷考试、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组织统考,学生自主选择任意3门参考并计入高考总分。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和等级性。其中合格性考试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为A、B、C、D、E等级别。
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等级制计分,破除“一分定终身”的弊端,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此办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执行,2021年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此外,湖南已经取消了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其他扶持类加分项目,加分分值明显降低,维护了高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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