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地址。
学院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学院英文名称:Orient Science &Technology College of Hunan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2653;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性质:由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的首批全日制本科层次的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第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第四条 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73942(兼传真);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网址:zs.hunau.edu.cn;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网址:www.hnaues.com;
邮政编码:4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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