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在湘民航招飞院校(单位):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18年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民航招收飞行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2018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的宣传、初检与面试等工作采取市州集中组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的方式进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协调,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安排组织,院校与送培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招飞院校(单位)和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好民航招飞有关工作,确保民航招飞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宣传动员。我省民航招飞宣传动员时间从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15日。各市州招考部门要协同招飞院校(单位),组织属地各有关中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宣传2018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等标准条件,组织有意愿参选且成绩和身体条件预估达到民航招飞要求的学生报名。
(二)初检时间和地点。初检时间定于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9日,不再另行安排其他时间。各市州招考部门负责安排检测场地。各招飞院校(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招飞初检与面试工作。
(三)各高中学校组织有意向参加初检的学生,通过招飞院校网站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www.hneeb.cn)下载有关院校2018年度民航招飞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持报名登记表参加初检。
(四)各招飞院校(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负责解释和处理宣传、面试、初检等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邮编:410006。
联系人:李鸿,电话:0731-88090420;电子邮箱:22388679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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