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湖南师范大学: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定于4月10日-4月2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为确保体育统考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考试批次及时间
(二)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专项技术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5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60分)。
2.专项技术项目(满分100分):田径(100米除外)、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
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技术项目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3.辅助技术项目(满分5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
考生只能在上述辅助技术项目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且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技术项目中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游泳辅项。
(三)考试实施
1.全省体育统考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2023更新版),考生可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hneeb.cn/hnxxg/741/742/content_3886.html)下载。
2.考生须于所在批次考试前2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的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报名缴费的指定系统为:(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2)移动端:“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的首页下载)。考生在报到日当晚20:00后,登陆报名缴费的指定系统刷新专业考试证,查看100米跑、径赛专项等项目的组道次及检录时间安排(建议在刷新后,重新打印专业考试证)。
3.考生须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检录(或候考)以及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检录(或候考)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指评分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下同)有权阻止其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指考点内划定的包括候考区、检录区、考场和考试期间专用卫生间等在内的封闭管理区域,下同)。因个人原因延误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考试项目参加考试。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考试项目的,考生须在4月2日17时前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高考报名点签署意见后,由报名点即日内逐级上报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州)教育考试院审核。市(州)教育考试院须在4月2日内完成审核。
5.考虑到体育统考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建议考生考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考生严禁服用体育竞赛中的违禁药物和使用违禁方法,违者将严肃处理。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考生,一旦查实视为考试作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处理。
7.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处理。
8.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和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如遇考试时间与体育统考时间冲突,可向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市(州)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并登记汇总,于4月2日17时前上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考生具体参加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在体育统考时间段内统一安排。
9.考试期间考生须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向中学领队老师或现场考试工作人员提出,确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人所在批次考试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后在体育统考时间段内统一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和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我院工作安排,切实把体育统考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中学和中学领队老师要统一负责组织考生往返考点,并随时关注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考生安全参考。
考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层层压实学校内部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要成立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组考工作方案,明确各工作小组、各关键岗位(环节)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考点组考风险防控预案,做好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下列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评分工作,即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自2023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项目考试辅导班工作或担任辅导课教师的,自2023年7月以来参与过观摩指导、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分等与体育培训机构相关联的一切活动的,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开办体育统考培训机构的,以各种形式(货币、本人身份或亲朋好友名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推荐学生等)入股体育统考培训机构或从体育统考培训机构分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被聘任上岗。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程序和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包括评分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考试结束之后,所有测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要导出、备份,保存四年备查。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体育统考培训活动,严禁考务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体育统考应试培训、推广活动。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分教师,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体育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试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存在其它考试违规违纪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严禁考点高校为各体育统考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以及参与体育统考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
(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严密防范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加强对手机的管理,严格考生的入场安检,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试封闭区域;加强考生身份核查,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杜绝替考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畅通举报渠道,要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体育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其所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追究法律责任。考点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的要求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有关违规考生的告知书(存根联)、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证据材料等,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
我院将建立体育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对存在考试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问题的考点学校,在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的同时,将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切实关心体育考生,及时处理考生相关问题,保证考生安全顺利参考。中学和中学领队老师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考试纪律教育,并保证考生考试期间选择正规安全的食宿地点,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至少指定1名在职工作人员带队,并于4月2日17时前将带队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各市(州)带队人员须在本批次考生报名前一天到省教育考试院接待中心报到,并负责收集本市(州)中学领队老师相关信息,建立中学领队老师微信工作群,用于专门发布考试有关要求、考生须知等考试信息。每批次考生报名前一天,我院将召开所在批次市(州)带队人员和中学领队老师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确保考点周边有良好的秩序和安全环境;考试期间派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考试过程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三、其他
(一)本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附件:《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为维护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身体健康状况正常,能确保全过程安全参加本次考试。
二、愿意服从教育考试机构管理人员、中学领队老师和考点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加强身体保护,安全参考。
三、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不使用体育比赛中的违禁药品和违禁方法,愿意接受相关检查,诚信参考。
四、不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智能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考试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五、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检录(或候考)以及参加考试。
六、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上述承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承诺人姓名:
考生号:
2024年4月 日
(填写报到日期)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推荐学校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
- 广西华侨学校
-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海南省工业学校
- 海南省商业学校
-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 海南省银行学校
-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
- 海南省交通学校
-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 文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
- 石家庄同创铁路运输学校
- 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 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 武汉市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 武汉助产学校
- 湖北现代科技学校
- 哈尔滨航运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哈尔滨市铁乘中等专业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临沂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临沂兴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 潍坊豪迈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潍坊弘景中医药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 上海港湾学校
-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长治市超越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临沂电力学校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合肥工业学校
- 台山市敬修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黄麓师范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建筑工业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 海南省财税学校
- 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
- 海南南方民族艺术学校
- 海南省万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珠江源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职业外语旅游学校
- 海南城市职业技术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
-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 恩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成都广信数字技术职业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海南省旅游学校
-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 陵水黎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新余技师学院)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玉山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江西工程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 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
-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 广西银行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 阜阳卫生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永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海南雅典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民航职业学校
- 浙江医药技术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三亚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成都核瑞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永济市职业中专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科技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 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南昌市进贤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合川教师进修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中医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 安徽建设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 红河州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 武汉市工业科技学校
- 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孝感思创信息科技学校
- 日照市技师学院
- 青岛市技师学院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成都职业技术学校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东乡高级技工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
- 淮南世际艺术学校
- 合肥竹稞技工学校
- 合肥高科经济技工学校
- 杭州市第二机械技工学校
-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中职部)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成都市技师学院
- 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
- 哈尔滨铁道技师学院
- 海南省技师学院
-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
- 海南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
- 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
-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
- 台山市联合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中职部)
-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南昌市望成技工学校
- 海南丽波技工学校
-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西安西京职业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