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0
湖南师范大学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温馨提示:模拟志愿填报用掌上高考,信息丰富准确,一键生成“冲-稳-保”志愿。点击此处,开始精准填报吧!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二十五条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剩余计划进行调剂。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单列计划、面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疆扶贫计划、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优师专项、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校世承书院实施现代制书院培养模式,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体选拔与培养方式见专项简章。

  第三十二条 我校试点实施“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双学位”),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语种,但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三十五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 考生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四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10号

  邮政编码:41008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2222

  招生咨询邮箱:zsb@hunnu.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b.hunn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872206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推荐学校

    中职院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