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站前街87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延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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