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众多家长关心的中小学生减负、幼儿园“入园难”及“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择校、中高考招考改革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江苏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教育供给的单一粗放、教育运行的内向与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社会参与教育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逐步化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被明确列入《实施意见》之中。江苏明确,严格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中考制度改革,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同时,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并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江苏将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动教学、考试、招生一体化改革,健全科学育人、科学评价、科学选材的体制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制度。
在学前教育方面,建立学前教育均衡普惠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集体办幼儿园体制机制,逐步实行县级政府属地化管理。建立学前教育资源预警制度,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
在义务教育方面,江苏提出要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问题,着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构建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在职业教育方面,深化产教融合,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在高等教育方面,出台高校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不同类型高校的拨款标准、质量评估、人事管理、监测评价等制度。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并向教师队伍倾斜,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不受绩效工资结构比例限制。
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江苏明确要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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