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 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17〕24号文件附件)的具体补充。
普通考生中,凡兼报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2017年11月11-17日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考生中,凡兼报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2017年11月11-17日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先选报三校生文理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一、兼报艺术类
所有兼报选项在2018年高考报名时一次性报考,不再单列时间进行艺术类考生的现场增报。兼报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再兼报体育类。
2017年12月1日之后,艺术类考生的报考专业信息不得更改。
(一)艺术类兼报选项
1.普通考生兼报艺术类,有8个选项可供报考:
(1)美术与设计学类;
(2)音乐学类;
(3)舞蹈学;
(4)体育舞蹈;
(5)健美操;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7)播音与主持艺术;
(8)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艺术统考未涵盖的专业)。
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以再报艺术类特殊专业,不能再报其他选项;选报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任何一项的考生,可在除美术与设计学类外再报1个选项;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可以再报1个其他选项。
艺术类8个选项中,凡选报了除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其他任一选项的考生,均视为同时兼报了艺术类特殊专业,无须再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
2.三校生考生兼报艺术类,有5个选项可供报考:
(1)美术与设计学类;
(2)音乐学类;
(3)舞蹈学;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5)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只能在上述5个选项中兼报1个选项。
2019年起,三校生考生兼报艺术类只能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
(二)艺术类兼报选项对应的主要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如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报名时不细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
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不论声乐、器乐种类,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
3.舞蹈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专业统考。
4.体育舞蹈:招考方向为体育舞蹈的专业,如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体育表演-体育舞蹈)。报考专业招考方向为体育舞蹈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体育舞蹈专业统考。
5.健美操:招考方向为健美操的专业,如舞蹈学(健美操)、舞蹈表演(健美操)、表演(健美操)、表演(体育表演-健美操)。报考专业招考方向为健美操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健美操专业统考。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7.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本专业统考。
8.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高校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或备案后可以作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对其中部分专业,有的高校并不将其作为特殊专业,如表演专业认可体育舞蹈或健美操统考成绩,录音艺术专业认可省统考音乐学类专业成绩,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认可省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成绩,或在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凡招生专业名称和以上专业不一致的,或高校未认定为特殊专业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全省艺术类统考。
(三)艺术类相关政策
艺术类考试分两种: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大部分高校使用我省艺术统考成绩进行高招录取;部分高校使用艺术校考成绩进行高招录取。
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相应专业艺术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90分。否则校考成绩合格也不具备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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